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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曹县公开招聘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6-05-17 整理:mobile38365-365 收藏本页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精神,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精神,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菏泽市生源或者在菏泽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5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6:00。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6年4月10日9:00--4月14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报考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14日16:00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533145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5月4日-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16年4月12日(8:30-11:30,14:30-17:00)到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03室(曹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报考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曹县环境保护局环境检测站、曹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曹县旅游局、曹县畜牧局畜牧站综合管理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综合管理A职位,曹县城市资产经营中心、曹县建筑工程管理局、曹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曹县水利移民管理局综合管理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综合管理B职位。乡镇卫生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麻醉学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乡镇临床职位,药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乡镇护理职位。
定向岗位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相应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相应职位。
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xsi.gov.cn/)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大学生退役士兵除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退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卫生类下午14:00—16:30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70分掌握(不含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等额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报考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30—3398033(曹县人事考试中心)
0530--3319758(曹县卫计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31454(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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